提出如下問題:
由于之前代理某制藥公司生產的某個品種產生的市場獨占使用金,金額人民幣四百萬(已開具發票給我司,發票項目市場獨占使用金)。現在由于該產品在市場上不中標,無法繼續在市場上銷售該品種,現與該廠家協商同意退回未用完的授權金,該廠家已退回剩余的金額。我司該如何開具退回的金額發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