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農產品種植企業,銷售初級農產品需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財稅〔2008〕81號)文件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因此,農產品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