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股東為兩個個人股東,現在兩個個人股東要分別把他們的股權轉入各自成立的獨資公司,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還有其他哪些稅費需要交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個人轉讓股權,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標準:按照轉讓成交價減去當初出資價和費用,按照此差額20%交納個人所得稅。沒有差額產生,不需交稅。
個人轉讓股權應就增值部分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股權轉讓協議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由合同雙方按合同金額萬分之五繳納。
“增值部分”即一次個人轉讓股權應納稅所得額,以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應合并為一次轉讓股權。
其中的“財產原值”如何確定?有價證券為買入價(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納稅人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憑證。對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而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核定其財產原值。
“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在賣出財產的過程中按有關規定所支付的費用,如營業稅金及附加、中介服務費、資產評估費等(均需要合法有效的憑證)。
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和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