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與國外供應商結算服務費,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稅金由我司承擔。在實務操作中,我司去稅局代扣代繳所得稅、增值稅,并取得相應完稅證明,但國外供應商僅針對自己收款部分開具發票。我司要求對方開具附加稅發票,受到對方質疑,請問是否有相關的法規條款支撐我司說服對方開具我司代扣代繳的附加稅發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因為您公司與國外供應商結算服務費,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稅金由您公司承擔,所以對方公司不愿意承擔代扣代繳的附加稅也是有原因的。
只能由您方再次與對方協商,不會有更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