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是銷售二手車的企業,請問我涉及到什么稅種?二手車行業有什么相關的優惠政策嗎?若是個體戶銷售二手車會涉及什么稅?月營業額在10萬以上還要怎么交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銷售二手車應繳納增值稅,所得稅,個體戶應繳納個稅,個體會銷售二手車會涉及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請參考以下文件: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6〕12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1-29
字體: 【大】 【中】 【小】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擴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經費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關部門和單位預算,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積極支持相關事業發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8〕77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7-11
字體: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自2018年1月1日起廢止。
四、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積極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宣傳輔導工作,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7月11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7-12-27
字體: 【大】 【中】 【小】
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現將小微企業增值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12月27日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年營業額超過10萬元的個體工商戶應按經營所得繳納個稅,二手車行業如果是個體戶,買賣二手車沒有相關的政策不用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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