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臨時工和實習生的工資,記賬是計入哪個科目?
管理費用-勞務費?還是管理費用-管理人員工資?
用不用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臨時工和實習生的工資記入應付職工薪酬,可以設置一個實習生補貼的名細科目.期末計提工資時,借記管理費用之實習生補貼的明細科目中,貨方記應付職工薪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支付實習生報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
第八條 企業可在稅前扣除的實習生報酬,包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含地區補貼、物價補貼和誤餐補貼)、加班工資、年終加薪和企業依據實習合同為實習生支付的意外傷害保險費。
企業以非貨幣形式給實習生支付的報酬,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第九條 企業或學校必須為每個實習生獨立開設銀行賬戶,企業支付給實習生的貨幣性報酬必須以轉賬方式支付。
第十條 企業稅前扣除的實習生報酬,依照稅收規定的工資稅前扣除辦法進行管理。實際支付的實習生報酬高于允許稅前扣除工資標準的,按照允許稅前扣除工資標準扣除;實際支付的實習生報酬低于允許稅前扣除工資標準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報酬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