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咨詢一下,我公司在外省沒有設立分公司,但有意向在外省租賃工廠加工產品,部分產品涉及消費稅,請問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在哪里繳納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根據稅收屬地管轄原則,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這是一般性規定。這里的機構所在地是指納稅人的注冊登記地。如果固定業戶設有分支機構,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范圍內的,經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消費費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附加稅的納稅地點在銷售當地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