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是商場管理方(物品銷售方為商家租戶),我們商場舉辦促銷活動,1、只要客戶在商家店內消費夠一定金額就可以超低價格(如1元)購買指定產品,指定產品為我商場出錢購買。請問這些指定產品我公司要做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嗎?客戶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2、只要客戶在商家店內消費夠一定金額就可以免費領職購物卡,購物卡由我商場出錢購買,請問這些購物卡我公司要做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嗎?客戶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1、屬于視同銷售企業應按視同銷售處理。2、個人出錢購入不需要交納個稅。3、購物卡貴公司免費贈送屬于視同銷售行為,企業應繳納增值稅。4、依據財稅[2011]5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