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題:公司投資農場問題
您好:
請問公司投資農業(農場)可用稅前利潤投資嗎?如可以,有什么稅收優惠?依據是什么?
另:辦農場有什么稅收優惠?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對外投資的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因此并無稅前或稅后利潤一說。
2.對外直接投資居民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取得的股息、紅利,免企業所得稅。
3.單獨針對農場的優惠政策沒有,有的也只是針對農業生產的優惠政策,農產品方面的所得稅優惠: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概、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2、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增值稅方面的優惠,政策要看企業經營來決定,列舉以下供您參考:
1.回收再銷售畜禽
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托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藥及疫苗等(所有權屬于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銷售。(總局2013年第8號公告)
2.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各種蔬菜罐頭不屬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財稅[2011]137號)
3.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
(1)、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傭農戶或雇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2)、提供親本種子委托農戶繁育并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總局2010年第17號公告)
提供以上供您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