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有醫療三類經營范圍并取得取可證,請問在異地上海注冊的分公司是否可以單獨開增值稅發票?增值稅在上海當地交納,企業所得稅總公司匯總繳納,是否可以,有哪個文件支撐?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貴公司在上海的分支機構可以到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發票,并在當地交納增值稅,匯總交納企業所得稅。《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稅納稅地點:(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這個許可證是否可以在各地通用不太清楚,需要您與當地管理部門進行一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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