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二手車賣買的收入和成本走代收付付流程這有稅務風險的以及對應的文件。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第(七)項所稱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因此二手車交易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僅限于個人銷售二手車。非個人銷售二手車都必須繳納增值稅
二手車公司從個人或公司手中收購車輛時,
借:庫存商品—舊車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做此分錄)
貸:銀行存款等
將收到的車賣出去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收入根據賣出的價款/(1+適用稅率)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