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尊敬的老師:
您好!我們公司2018年業務由于發票未開,我估計一部分成本入賬,2019年5月31日之前供應商給開了發票,開的發票不含稅成本,大于我估計的那部分成本,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產生了借方余額,我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我的問題是,2018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這個納稅調減,怎么填?該填到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哪個表里?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一般涉及兩方面調整:一是賬務調整,一是納稅調整。
賬務調整只是針對會計差錯所做賬務處理的調整,由于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建立在會計利潤總額基礎之上,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相關附表,是按照賬務調整后的結果填列的。因此,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不影響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中的填寫。只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和本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