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老師,請問4月1日后,出差人員的高鐵票、飛機票怎樣抵扣,怎樣賬務(wù)處理?申報表上該怎樣填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高鐵票、飛機票可以計算抵扣,無需認證。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賬務(wù):報銷火車票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應(yīng)交稅費-應(yīng)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庫存商
1.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3%計算進項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9%計算進項稅額;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9%計算進項稅額;
4.對于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票、公交車票等,不得計算抵扣;
5.旅客運輸服務(wù)是指客運服務(wù),包括通過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為旅客個人提供的客運服務(wù)。
政策
財政部稅務(wù)總局海關(guān)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關(guān)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guān)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