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去年的一筆退稅,已做無相關信息備案,還有退稅期限嗎?期限是多長?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結合第四五條):因此,出口企業必須將出口日期為上年的未申報出口退稅貨物,在次年4月納稅申報期結束之前全部通過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生成電子申報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外貿企業經過批準的可以延長至4月底)。一旦超過該期限,則無法享受退稅。
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企業報送的退(免)稅憑證資料齊全,且《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表》及其電子數據與憑證內容一致的,企業退(免)稅正式申報時間不受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限制。未按上述規定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退(免)稅憑證資料的,企業在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進行退(免)稅申報,應按規定進行免稅申報或納稅申報。
已做無相關信息備案,沒有退稅期限。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