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今年,減稅降費的力度加大,我們物流業享受到了進項抵扣時另加計10%的抵扣。請問,這個10%的進項稅增值稅怎么做帳務處理,是否要計入營業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時,應當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增值稅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抵減的應納稅額作為其他收益,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