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欲為公司外部的個人代持一部分基金投資,與對方簽訂代持協議,約定收益和風險都由實際持有人個人承擔,請問老師,代持這種做法有沒有風險?有的話,風險有哪些?如果沒有風險,請問老師,我們收到代持資金和對外投資以及到期收本息的時候,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對于公司為非本單位職工個人代持基金投資這項業務,稅收政策沒有作出規范。個人認為企業是盈利性主體,如果只是代個人持有基金投資而沒有從這項業務取得收益,這不符合企業設立的宗旨。稅務機關可能會對企業進行稅務檢查。建議咨詢一下當地稅務機關具體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