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我們是一個綜合商場,總部在地級市(沒有商場),商場都分布在同市的各個縣級市,商場經營的有超市、百貨、院線等,我們想在總部成立總公司,各縣的商場成立分公司,增值稅和所得稅都采用匯總繳納,請問老師1、匯總繳納可以么,都需要啥程序。2、這方面的政策都有那些。請老師知道,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納稅地點: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倷C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外出經營事項,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報告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根據2012年第57號公告,第三十二條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跨地區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僅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下稱同一地區)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其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參照本辦法聯合制定。
因此 ,1.增值稅應分別獨立繳納,想匯總繳納的話,需要審批,請參考以上。
2.所得稅匯總繳納或分別獨立繳納,您公司的情況要按本省的規定執行,請參考57號公告中第三十二條。
提供以上供您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