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單位是一家從事液化天然氣生產、銷售、運輸以及加氣站運營、居民供氣的企業,各個業務板塊獨立核算,請問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銷售貿易公司和上游供應商、客戶都簽訂無金額合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印花稅屬于列舉稅,貴公司從事的銷售和運輸業務屬于印花稅征收范圍�!「鶕秶叶悇湛偩株P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第25號),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