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教一個問題,公司想轉讓,但公司帳上實收資本金額比較大,對方付不出那么多款,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實收資本退一部分出來,或者是做減資。公司最低能減資到多少金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新公司法,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因此,現在已經取消了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也就是說公司減到多少 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來決定。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