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一位朋友以12萬的價格從某投資企業受讓了一家虧損嚴重公司(目前凈資產為負數)的10%股權,因為一些原因暫時是請人代持的,后面1年左右要從代持人處再以12萬原價買回。 但這家虧損嚴重公司最近可能要引入其他風險投資,整體估值在1億,新的風投占股10%,即會投入1000萬進來。注:該虧損嚴重企業2017年成立,2017、2018年連續虧損,2019年預計盈虧平衡或虧損,是一家軟件開發公司,目前未形成實際收入,但項目前景被看好。
請教:
1、因有1億估值報價的影響,朋友以原價12萬從代持人處購回股權是否定價明顯不合理,代持人是否會被稅務機關重新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征稅?
2、 我朋友以12萬取得該股權,是否屬于“其他所得”征收個稅?
3、如果以上有稅務風險,要如何規避優化?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代持人會被稅務機關重新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征稅。
2、屬于“其他所得”征收個稅。
3、稅收籌劃問題按俱樂部規定不在網上作答,如有需求請與當地俱樂部聯系,謝謝合作。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1、其他所得確實取消了,但是這項所得的個稅稅率也是20%。
2、應選擇稅務機關認可的核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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