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例:甲公司當月委托乙公司代銷A商品,數量400件,單價40元,價款16000元,稅率13%,稅金2080元,價稅合計金額18080元;當月銷售400件,單價50元,銷售金額20000元,稅金2600元,價稅合計銷售金額22600元;乙方按不含稅銷售金額的10%收取手續費,當月收取手續費1600元,手續費收入按6%的稅率應交增值稅90.57元,不含稅收入1509.43元。
乙公司賬務處理:
1、收到托代銷商品:
借:受托代銷商品16000
貸:代銷商品款 16000
2、銷售商品:
借:銀行存款 22600
貸:應付賬款——甲公司2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600
3、收到甲公司進項稅發票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600
貸:應付賬款——甲公司2600
4、結轉代銷商品:
借:代銷商品款 16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16000
5、歸還甲公司貨款并計算代銷手續費
借:應付賬款——甲公司 22600
貸:銀行存款 21000
其他業務收入——手續費 1509.43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0.57
請問:1、乙公司以上受托代銷商品的銷項稅和進項稅都是2600元的處理方式是否正確?
2、乙公司受托代銷商品的手續費銷項稅和其他業務收入的處理方式是否正確?
3、乙公司以上受托代銷商品的核算方式是否正確?
謝謝解答。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處理方式是正確的,2、手續費帳務處理是正確的。3、核算方式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