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0月1日起生活服務業增值稅進項稅加計抵減,除了文化、教育、餐飲、旅游的其他生活服務包括哪些?小貸公司屬于其他生活性服務業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上四項服務銷售額比重超過50%。
小貸公司不屬于其他生活性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