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企業向銀行借款,銀行的利率在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上浮,上浮部分所得稅要調增嗎?
企業向小貸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超出部分要調增嗎?按照同類貸款銀行上浮利率為準調增?
小貸公司向小貸公司的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作為營業成本,利息支出是否也要調增?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不需要調增。2、需要調增,按同類銀行貸款利率做為稅前扣除標準即可。3、依據銀行貸款利率,超出部分需要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