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請教下: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專用發票時季銷售額未達到30萬元,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為了進一步便利小微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行業的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受月銷售額標準的限制。也就是說,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含本數,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試點行業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根據現行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銷售額,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