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有一個發票問題咨詢一下,我司有一個供應商,去年4月份時開了一張專票給我司,我司收到后當月發現開票有誤,就直接退票了并要求重開發票,今年10月與對方在對賬時,發現對方原來退票的發票還掛著我司的應付,經查是對方遺失該發票及未及時沖紅,那這發票開票至今超過了360天,我司也沒有認證抵扣,對方公司可以跨月沖紅嗎?對方提出已超期,他們無法再沖紅了,提議讓我司按他們提供的發票底聯復印件做賬并先付款給他們平賬,請問這種操作有稅務風險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沖紅現在好像沒有時間限制了。建議按正規處理方式處理此筆業務,以免以后造成不必發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