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我公司與A公司簽訂設備租賃合同,約定預付款200萬元,對方要求我們開具設備租賃費發票,金額是200萬元。可以嗎?納稅義務尚未發生,我公司是否可以?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可以開具發票,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經發生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1: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章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四十五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