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是酒店沒有設餐廳 本月接了一批客人帶去別人家餐廳用餐 客人按800元一桌結算給酒店由酒店開票給客人 酒店跟餐廳結算按600元一桌由餐廳開票給酒店 請問增值稅怎么繳納 以800為計稅基礎繳納還是扣減成本600后按差額征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增值稅扣減成本600后按差額征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2: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三)銷售額。
8.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