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境外游戲發行收入是否要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法律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 29號文件規定,第二條 下列跨境應稅行為免征增值稅,該條款對免稅行業做了具體規定,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如果貴公司符合免征增值稅條件還需要按照本文件的第八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手續,同時提交備案材料。
2、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協定以及本通知的規定,準確計算下列當期與抵免境外所得稅有關的項目后,確定當期實際可抵免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
(一)境內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以下稱境內應納稅所得額)和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以下稱境外應納稅所得額);
(二)分國(地區)別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
(三)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稅的抵免限額。
企業不能準確計算上述項目實際可抵免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稅稅額的,在相應國家(地區)繳納的稅收均不得在該企業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也不得結轉以后年度抵免。
按照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確定的中國境外所得(境外稅前所得),按以下規定計算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的境外應納稅所得額:
(一)居民企業在境外投資設立不具有獨立納稅地位的分支機構,其來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總額扣除與取得境外收入有關的各項合理支出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各項收入、支出按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確定。
居民企業在境外設立不具有獨立納稅地位的分支機構取得的各項境外所得,無論是否匯回中國境內,均應計入該企業所屬納稅年度的境外應納稅所得額。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