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編織在我單位的員工,每月工資薪金由我司發放,因為整個集團各子公司招商工作由我司的招商部去做,那編織在我司的員工在其它子公司取得招商傭金或提成,需要與我司當月發放的工資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嗎?需要文件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如果貴公司員工在其他單位取得的收入屬于其他單位的費用支出,該支出應做為其他子公司的費用進行列支,個人所得稅應由其他子公司負責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