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進料加工成退稅率為0的成品油出口銷售,實際出口銷售時,如何進行消費稅的征收,是否扣除進口保稅料件后的差額進行的消費稅征收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依據上述規定,貴公司在計算消費稅時應按對外銷售價格或銷售數量計算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