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屬于涂料制造,需要繳納消費稅,從兄弟公司購進的涂料直接銷售也要交消費稅,現在想節約這塊稅金,將業務變成委托加工。目前的想法是: 兄弟公司只收取我公司的加工費,我公司承擔原材料費,但是做賬方式是:兄弟公司自己訂購原料自己入庫,只是在開票時要供應商將原材料費開給我公司,我公司只做代工品入庫。想問下這種入賬方式可以被認可為委托加工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委托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所發生的勞務,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勞務活動。應注意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生產的產品,或者受托方將原料及主要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由受托方加工貨物,交付委托方形成的受托加工業務,不論納稅人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不能視為“受托加工貨物”,應按銷售貨物征稅。因此貴公司上述業務不屬于委托加工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