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請問非房開企業,自建的辦公樓,出租時需要交哪些稅種,要交土地增值稅嗎,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稅率有哪些差異,小微企業能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其不動產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雖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稅率11%,在出租不動產所在地預交3%稅款,剩余應交稅款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應就地預交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1%)]*3%,回機構所在地再申報繳納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1%)]*11%-已經預交的稅款。
一般納稅人出租的不動產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征收率為5%。
現出租房屋的增值稅為9%。
還需要繳納附加稅,自建的辦公樓還需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在稅率為3%。
一般納稅人不得享受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月(季度不超過9萬元)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
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