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企業做一般貿易 ,同時有期貨投資,期貨買賣如何進行會計核算?虧損怎么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期貨交易,是指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進行的以期貨合約或者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在近期的咨詢中,有會員咨詢了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相關的會計和稅務處理業務如下。
會計處理
1、繳納期貨保證金
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期貨交易應當嚴格執行保證金制度。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屬于會員所有,除用于會員的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期貨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屬于客戶所有,除下列可劃轉的情形外,嚴禁挪作他用:
(一)依據客戶的要求支付可用資金;
(二)為客戶交存保證金,支付手續費、稅款;
(三)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投資者想要開始期貨交易,需要向期貨公司交存保證金,另外,在持倉期間根據每日結算產生浮動虧損追加保證金。會計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XX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客戶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客戶未在期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應當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
2、期貨合約的浮動盈虧
期貨合約的浮動盈虧在未平倉時沒有真正實現,但在期末企業應對持倉合約的浮動盈虧與上期已經確認的累計數進行比較,并將差額部分計入本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對于產生浮動虧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衍生工具
對于產生浮動盈利,做相反的會計處理:
借:衍生工具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期貨合約平倉
投資者根據平倉結算單據,實現平倉盈利,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XX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
貸:投資收益—平倉盈利
當發生平倉虧損時,做相反的會計處理
借:投資收益—平倉虧損
貸:其他應收款—XX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
支付的手續費,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投資收益—手續費
貸:其他應收款—XX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
稅務處理
1、增值稅方面
期貨合約對沖平倉業務,依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按“金融商品轉讓”計算繳納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2、企業所得稅方面
對于持有期貨合約期間產生的浮動盈利,并沒有真正實現,不屬于所得稅法上的收入,所得稅匯算時應該做納稅調減,對于持有期貨合約期間產生的浮動虧損,并沒有真正實現,不屬于所得稅法上的損失,所得稅匯算時應該做納稅調增。
對于平倉時產生的盈利和虧損,損益已經實現,應該計入當期的所得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