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單位的一輛小轎車,已提滿折舊,今年轉讓賣出,形成了損失,請問需要所得稅前扣除的話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備查?是做專項申報還是清單申報?政策依據是哪些?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可以清單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25號
第九條 下列資產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一)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
(二)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三)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
(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
(五)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