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被政府征收了一塊地,補償款會計沖減了開發成本,開發成本全部被沖減完后剩下的入了營業外收入。全年因這個營業外收入的數得交企業所得稅,但我們前幾年是虧損的,可以用以前年度虧損來彌補嗎?彌補后不用交企業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何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它的意思是如果企業發生虧損,可以用次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次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如果頭一年虧損,可以用以后5年的稅前利潤來彌補。如果企業連虧5年,5年內的稅前利潤不足或虧損彌補時,用6-10年稅后利潤彌補。這種方式不確認遞延所得稅。稅前和稅后利潤補虧最大的區別,就是彌補當年上繳的所得稅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