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一般于次年年初發放本年的年終獎。即2020年1月發2019年年終獎。我想咨詢的是:1、我公司2019年12月是否要計提年終獎?計提的年終獎在2020年1月發放,那這部分年終獎可以在2019年度所得稅前扣除嗎?2、我公司如果在2019年12月沒有計提,而是在發放當月(2020年1月)計提,那這部分年終獎應該在2019年所得稅前扣除還是2020年所得稅前扣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需要貴公司計提2019年12月的年終獎金。2、在2020年1月發放的獎金不能在19年所得稅前扣除。3、在2020年所得稅前扣除的。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