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現需要新開展一項業務,苗木、花卉類 種植銷售。請問相關稅收政策? 免征增值稅范圍只是限在自培育苗木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企業從事林木的培育和種植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2.自己繁育苗木銷售屬于自產農林產品,免征增值稅,前提是你辦理稅務登記并準確核算各項收入,成本費用等財務指標,并依法取得免征增值稅資格。
3.企業所得稅規定基本相同。但是增加了一項是購買的苗木經過二次種植和培育后,仍可按照自產農林產品,免征企業所得稅,但是需要備案。
以上僅適用于苗木主要是經濟林,綠化苗木等項目的灌木、喬木等。花卉類苗木減半征收。比較合適的是辦理成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僅批增值稅免征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