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是一般納稅人,在天貓平臺上代其他單位銷售商品。咨詢一下,我司的收入是那一塊,我司繳納增值稅的進項稅和銷項稅的計稅依據是那一塊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一、視同買斷方式
委托方和受托方簽訂協議,委托方按協議價收取代銷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托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托方所有.受托方將商品銷售后,應按實際售價確認為銷售收入,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并向委托方開具代銷清單;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支付手續費方式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銷清單時,按協議售價反映銷售收入,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然后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銷手續費,所支付的手續費以\"營業費用\"列支.受托方代銷商品也應作為應稅銷售,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委托方會開具同樣金額的進項發票,這部分收入的進項和銷項抵消,收取的代銷手續費屬應稅勞務,計入收入,應征收增值稅。
因此 ,具體您進項和銷項,要看您的代銷方式,請參考以上,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