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是一般納稅人,購買5瓶白酒用于促銷活動。是否可向銷售方索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貴公司如果將外購商品用地個人消費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