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企業與幾個員工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終結協議書,向這些員工支付了一次性補償金和獎金,請問這類一次性補償金和獎金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何申報這部分個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請按以下政策規定計算個稅,應單獨進行個稅納稅申報。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8〕164號
五、關于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政策
�。ㄒ唬﹤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