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停產狀態未產生收入,固定資產折舊可以扣除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六)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因此,貴公司暫時停產期間的機器設備不屬于以上情況,按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可在稅前扣除。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