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是農業類自產自銷企業。目前享受的是農產品自產自銷免征增值稅政策。
問:1.把公司果園承包給個人管理,簽定果園管理協議,待收成時采收。這樣在稅收問題上,是否也屬自產自銷?
問:2.企業所得稅對自產自銷類農產品有沒有減免類的稅收優惠?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料、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稅法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貴公司轉讓果園再銷售農產品不屬于自產自銷,但如果是承包個人銷售農產品屬于自產自銷范疇。2、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a、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b、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如果符合上述稅法的規定,對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蔬菜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