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商貿企業很多不會簽署購銷合同,印花稅如何計算繳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沒有合同收取發票的也要繳納購銷合同印花稅,這屬于即時合同或口頭合同,是按合同金額(不含稅)的萬分之三繳納。
《財政部關于發布<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的通知》(財稅字[1988]255號)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國家稅務局關于各種要貨單據征收印花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0]994號)第二條的規定,商業企業開具的要貨成交單據,是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以明確供需各方責任的常用業務憑證,屬于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對工業、商業、物資、外貿等部門使用的調撥單(或其他名稱的單、卡、書、表等)凡屬于明確雙方供需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