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這次疫情免征增值稅,開票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1月開了3個點的稅率的發票 1月按免稅銷售額申報,1月份當時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簡易征收 這3個點的免征賬務怎么處理?第二種是2月開始開了免征增值稅發票,賬務怎么做 直接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增值稅就不做出來了 ?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借: 應交稅費-簡易征收,貸:營業外收入
一、根據《關于減免和返還流轉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字[1995]6號)之規定,對于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并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已交稅金”項目下,增設“減免稅款”項目(8行),反映企業按規定減免的增值稅款,應根據“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記錄填列。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免及返還的流轉稅并入企業利潤征收所得稅的通知》(財稅[1994]74號)之規定,對企業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有指定用途的項目以外,都應并入企業利潤,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直接減免和即征即退的,應并入企業當年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直接免征的增值稅應該并入企業當年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二種是2月開始開了免征增值稅發票,也應該從應交稅費-簡易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