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是勞務派遣公司,現在選擇適用差額征稅計算增值稅,今天有一個客戶非讓開具全額的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我單位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分別選擇一般計稅或差額計算嗎?看網上,有人說廣東省允許勞務派遣公司可以同時一般計稅和差額計稅,不過沒有找到具體的條文。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勞務派遣公司一般納稅人差額征稅,收到增值稅辦公費專用發票不可以抵扣。
有些采取差額征稅的項目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這種情況如果銷售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是不能抵扣的。
采用差額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項目有:
勞務派遣服務,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旅游服務,經紀代理服務,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電信企業為公益性機構接受捐款。這些情況,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