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商貿公司,是一般納稅人。購入地材(如:砂石等地材),進項是3%。我公司作銷售處理能否按簡易計稅,按3%開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2、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因此,貴公司購進再銷售不符合簡易計稅的條件,不能適用征收率3%,而是13%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