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是人力資源行業,主要從事勞務派遣和代理招聘,和客戶簽的此類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政策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因此 ,印花稅屬于列舉征稅,在列舉范圍內的征收印花稅,未在范圍內不征收印花稅。您所說的未在列舉范圍,不用繳納印花稅。請參考以上,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