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關于社會科研機構或社會科研團體進口設備免關稅方面的政策有哪些?
我公司注冊了“XXX生命科學研究院”,該團體進口設備能免關稅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公布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fā)和教學用品免稅清單的通知
財關稅[2016]72號
《關于“十三五”期間支持科技創(chuàng)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70號)
因此,如果您進口的設備屬于以上清單范圍內,且也符合以上文件規(guī)定,是可以免關稅的,請參考以上文件規(guī)定。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