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境內的居民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哪些企業可以享受投資額70%抵減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有未上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初創型科技企業,還有其他的嗎?有沒有具體的文件號?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三十一條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一條所稱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第二條規定:“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24個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發改委特別提出創投企業申請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核查內容、申請流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創投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財稅55號文、財稅8號文有關規定
2、符合發改委有關創業投資企業的管理規范
3、按有關規定進行備案并通過年檢
涉及通知及法規:
● 財稅55號文:《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 財稅8號文:《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 《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號)
創投企業自行比對是否符合條件,如符合相應條件,通過創業投資備案管理系統“創投稅收優惠”模塊提出申請,并簽署信用承諾書。注冊地備案管理部門接收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對創投企業及所投項目進行核查,符合條件的進行網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