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老師,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jīng)銷業(yè)務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納稅人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我公司是制造企業(yè),新購買的汽車作為固定資產使用,用了三四年就賣給單位或個人了,我公司是否享受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二手車經(jīng)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號)規(guī)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jīng)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
注意新規(guī)的適用范圍:
1、從事二手車經(jīng)銷的納稅人;
2、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
只有滿足上述兩個條件才能減按0.5%征收增值稅,企業(yè)出售自己使用過的汽車不能享受新規(guī)